朝歌已暮

世界微尘里,吾宁爱与憎
争当佛系小文手

【明宝】有疾

❤这是一个关于想念的故事

❤来自秦科长视角

❤可单独成故事,单看不影响阅读





001.



秒针转了一圈,分针在微小的震颤里走了一格。

上班时间前最后一秒拯救迟到的机会刚刚被秒针划走,李大宝却尚未安全上垒。在秦明的记忆里,除了最开始被他痛批的那次迟到,李大宝从未迟到过。

即使每次她都在他到岗之后良久才到,但至少总是准时到位,良好的工作态度向他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
是出事了吗?秦明盯了手机许久,突然意识到这一点的可能性,猛地抓起手机就想打电话。

碰巧林涛走进来,看着秦明椅子微斜向大宝办公桌的方向,蹙着眉。

“你盯着那儿干嘛呢?”林涛瞄了瞄秦明没看手机屏幕,盲打的动作,“人宝哥今天不在。”

秦明顿时停下手中拨号的动作,看向林涛,“她干什么去了?”

“这不是B市的高校联合邀请我们局里的法医去做专业讲座吗,各校宣讲,为期一周,就因为你不出席这种活动,谭局干脆派宝哥去了。”

林涛觉得谭局还是很明智的,人大宝多纯良多可爱多平易近人的外在形象,多能体现他们龙番市警局的亲民良善,就是适合去高校这种生机勃勃的地方,和年轻鲜活的莘莘学子们探讨学术问题。要是哪天他们有打入黑社会内部,或者和黑社会接头的需要,派遣秦明才比较合适。

不知道那张冷漠脸在凶神恶煞的黑帮中,是否也有摩西过红海般的威慑力。

“所以人宝哥昨晚平安夜都没得过,提着行李就飞B市了。”

秦明了然,默默把拨号盘里输入的数字删掉,放下手机,顺便把脚边精致的纸袋踢进办公桌下,含糊地应了林涛一声。

“知道了。”



002.



工作狂的圣诞节仍旧是与尸体为伍,秦明对此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,林涛耸耸肩,拿上圣诞礼物,打着宝宝的电话提前跑路,准备过节。

临走之前丢给秦明一袋零食,一副微臣不必感谢的表情,说是给秦明的圣诞礼物。

秦明接过,看了两眼,丢到大宝办公桌的抽屉里,满满一抽屉全都是零食。

圣诞节之于秦明,除了是他手机里标红的日期之外,并没有多少特殊,秦明准备继续他的解剖事业。有两具新的尸体亟待死因确认,他没有过圣诞节的打算,用来工作正好。

秦明换上手套,撕开包裹刀片的牛皮纸,组装手术刀之余,想着如果李大宝没有出差,圣诞节被他留下来加班,不知道会是个什么表情。

八成会瞪他两眼,一边大呼小叫他有没有良心,一边嘲讽他怪不得单身,然后乖乖地换上防护服的同时,喋喋不休要他给她加餐,秦明想。

想着想着,秦明莫名有些烦躁,平时李大宝在办公室里吧唧吧唧吃零食哼小曲儿的时候,他都恨不得把她丢出去和林涛查案子,结果好容易她出差了,他却在恢复了曾经宁静的办公室里,坐立不安,动不动就抬眼,瞟一瞟她办公桌的方向。

并没有他熟悉的人影,或翘着脚或撑着脑袋,只有她摆在那里的小植物,在暖气里肆意张牙舞爪着一点生机勃勃的绿。

像她之前那条出现场时被钩破的围巾,带点温柔又沉稳的墨绿,衬得她白净得近乎透明,每每抬眼觑他时,都显得星眸澄澈璀璨,仿佛普天之下的水都在她眼中荡开。*

不知道他根据脑海里残存的印象——毕竟他的视线的落脚点通常在李大宝的脸上,而不是围巾上——做出来的这条围巾,有没有同样好的效果。


意识到自己的走神,秦明有些自我厌恶,烦闷之余,视线落回手里,才发现自己组装了两支手术刀。

李大宝出差的事实早就摆在面前,他却摆脱不了地受惯性驱使着。

秦明烦躁地放下其中一支手术刀,操刀上解剖台。

装了两把也无妨,他决定轮流用。



003.



即使是圣诞节这样的冬季,秦明在解剖的高度集中里也出了一身汗,他适才完成外表检验,准备打开胸腔。

投入工作的秦科长自然而然地开口,“咬骨钳。”

回答他的是流泄一室的沉静。

秦明蓦然一顿,方才从高度专注中醒悟,想起李大宝出差的事实。适才是他们俩之间默契形成的句式,在他熟悉的环境里顺理成章地脱口而出。

秦明闭了闭眼,蠕蠕唇,转身去拿咬骨钳,准备钳断肋骨,方便打开胸腔,却在钳子相合的反作用力作用在手心的瞬间愣住。

他许久没有碰咬骨钳了,自从李大宝任职,这些器械就都归到她的管理范围之内,她也都归置得井井有条,诸多器械并没有因为频繁使用者变更成她而就此移位,各项工具一律摆在秦明熟悉且偏好的位置。

但秦明却显出一股怔忡的陌生,自然不是操作方法的陌生,多年的法医生涯早就将其烂熟于心,他陌生的,是握着钳子的人,不是李大宝的事实。

就像他早已慢慢被李大宝渗透一般,曾几何时他已经完全习惯了李大宝的存在,对她偶有的不见感到分外陌生。

林涛曾经说他是个工作狂,李大宝也半赞赏半调侃地说过,老秦是个绝不会在工作中走神的人。

但是他的确走神了,秦明想。

秦明放好咬骨钳,把心神拉回解剖台,心底对解剖台上的尸体默默道了一句,不好意思。



004.



12月31日,李大宝出差第七天。

这七天里,秦明多装了一支手术刀三次,在除了他没活人的解剖室里说话五次,给李大宝办公桌上的小盆栽浇水两次。

秦明因为自己暂时改不过来习惯而产生的自我厌恶上升到最高点,脸色也越来越差,林涛只当秦明是想大宝了,哪里知道冷面闷骚的内心里有那么多挣扎。

临下班前林涛问秦明,大宝是几点的航班,拿着《怪诞心理学》却明显没在看书的秦明秒回他,22:43落地。

林涛意味深长地哦了两声,说,“我和宝宝去接吧?”

秦明没从书中抬眼,也不理会林涛绕梁三日悠长的尾音,喝了口咖啡,说,“不用,我去。”

林涛求之不得他们俩多点二人世界的亲密接触,嘿嘿嘿地坏笑,眼看着秦明就要眯着眼瞪过来,林涛一跃而起,生怕秦明反悔一般就往法医科办公室外头跑。

“那我和宝宝去跨年啦?”嘿嘿嘿,你们俩——

秦明头也没抬,抬手挥挥,赶苍蝇一样,赶紧走。


突然林涛又折回来,把脑袋伸进办公室。

“老秦,接宝哥别忘了拿上那纸袋子,我看你今天看它好几次了。”秦明不自然的动作太少,一旦出现,自然逃不过刑警队长的法眼。

林涛嬉皮笑脸地比了个赞,“行啊你老秦,跨年送礼物,真浪漫。”

秦明默默放下手中适才被当作草稿纸,推演前往机场理想用时的书,动作优雅而从容地合上钢笔的笔帽。

“我刚刚看新闻,中环和东二环都已经堵上了,正常路况下从警局到你宝宝家需要二十五分钟的路程,但今天你要么绕路,要么被堵在上高架的路上,花费的时间最低估计也不会少于四十五分钟,然而距离你们约定的时间还有三十分钟。”

然后秦明微微抬眼,露出「你现在吃的就是鱼的死尸」时候,透着点调侃的哂笑。

“我希望你的宝宝真的是薛定谔的,否则你在女人的意识世界里,已经迟到了。”

林涛瞬间变了脸色。



005.



秦明泊车到机场的时候,刚好22:48分,和他推演的结果如出一辙。

他粗略地扫了一眼,人群中暂时没有李大宝的影子。

大概是在提行李,他想,龙番市机场的行李提取点安排得很是不科学,她一个小短腿,大概要多花点时间。

然后他瞥到副驾驶座上包装完好的纸袋,出于某种微妙的心理,他伸手,把纸袋放到后座。


再抬头的时候,碰巧看到李大宝拖着行李箱,站在车道边上。

看着熟悉的小短毛,秦明放松了面部神情,眼底流露出些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感情,像是想念得以终结的感叹,也像思念得到慰藉的柔软。

但他并没有多去深究涌出的情感的成分,毕竟这几天总是多装一把手术刀的自我厌恶,已经让他没有心情操劳脑力。

秦明正想开车过去,却在迎面的车道闪烁的车灯下,看到李大宝脸上些微怅然的表情。

秦明从未见过她这样的表情,空落落地看着车水马龙,面上直接显出一股陌生的无措。秦明还是习惯她平时笑嘻嘻的模样,虽然出现在挤兑他的时候比较多,但配上她干净的五官,更顺秦明的眼。

他也说不清道不明看到她面上的惆怅时,心底的焦躁是什么,只是任凭那份陌生的情感驱使,想都没想便朝她鸣笛。

李大宝听到鸣笛声,脚步顿了一下,不理,自顾自摇头晃脑地往前走。

不知道她在想什么,秦明摇摇头,只得摇下车窗,再次鸣笛。

然后他就看到李大宝略显不耐地抬起头,透过车窗看见他,傻在原地。

而这头的秦明,分明看见这一秒里,李大宝面上的流离与寂寞都一扫而空,取而代之的,是她方才微带苦笑的眼神,在眼底映上他时,整个都闪烁了起来。

他分不清彼时她眼底乍现的微光,是来自对面车道一闪而逝的车灯,还是他当时没有看懂的,如落絮飘摇几度,终于觅见安宁的惊喜。





000.



——“老秦?”

李大宝仍旧不可置信,小心翼翼开口确认。

秦明被她直勾勾的眼神看得面上微热,别开脸,口不对心地瞎诹。

——“林涛说你今天从B市回来,他忙着过节,让我来接你。”





——Fin—— 


❤000对话来自《人海》在右边→ 不懂怎么插链接 哭出声





Free Talk

这其实就是人海发生之前的故事,大宝出差期间,想念她的秦明。

这篇文章原名叫做《想念》的来着,我知道很土但是我动笔的时候我真的就是这么打算的,严肃脸。

但是在写的过程中,写到某一句的时候,有疾这两个字突然闪进了我的脑海,突然觉得非常合适,毕竟思念是一种病嘛。

前有孟子,后有流行曲,说得通说得通。


寡人有疾,寡人相思。


此外,这个故事的灵感来得比人海还跳脱。

人海好歹还是因为脑子里响起了歌自动脑补出的故事,有疾更过分,直接是上课的时候老师引用了一句诗作为概念的例子,我看着那句诗 当场就出了神,完完全全就是一闪念,真真实实的一闪念,自动在脑内完成了这个秦明想念的故事。

……我也是蛮佩服我自己的。非常任性,非常有行动力,非常不认真听课,简直就是个蛇精病……


诗句如下:

 「一川烟草,满城风絮,梅子黄时雨。」

作为修辞手法博喻的例证,上图是为了体现抄完句子瞬间我整个人的怔忡。 记笔记的时候总是笔走龙蛇,边写边走神边脑补秦明思念的样子,本来就不怎么样的字,更丑了,捂脸。



所以就是因为这么一句诗,有了秦明这个番外。

后来我的舍友于圣诞节看了两篇稿子,看完以后用很温柔的神情告诉我,在这么多篇我给她看的明宝的故事中,她最喜欢《有疾》这个故事。

我也是。


虽然所有的故事都是源自于我的一闪念的灵感,但实际上,我也有偏爱。照理说《入骨》其实才应该是写过的,最出色最缠绵最深刻的故事;《指温》是最信手拈来的,很可爱得的关于悸动的故事;《小禽兽》则是最水到渠成,写作过程中最不令我满意但收效最意想不到的故事。

但是唯有《人海》与《有疾》,来得最措手不及,停留在手机里修改最久,最寄托了我所勾勒的,我渴望的他们的爱情的样子。

我正处在一个很微妙的年纪,对于爱情这个词提及都觉得有些尴尬,明明没有涉猎过这样的领域,但是又显出一副很有经验的模样,实际上我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样子。


《有疾》是我给自己的答卷,我所认为的爱情,应该是这样的。


不识情根深种,相思早如细水长流,渗透脊骨,这是秦明。

思念不已,落絮归根时,方觉此心安处是吾乡,这是大宝。


这就是我能给自己最好的回答,这就是最能打动我的爱情。


所以每每看结局000的时候,即使是写这个故事的我,都忍不住会心一笑。


大宝,你看,那个想念你之至的男人,来接你了。

虽然还是一副傲娇又别扭的样子,但是他来了。

他很想你。



祝你们也遇到这样的爱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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